北京治疗白癜风专科深物业2.14亿购一东莞地块
【深圳商报讯】深物业A(000011200011)今日公告,2010年7月15日,深物业A通过现场竞价,购得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2010G048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1400万元。并签署了《东莞市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深物业A今日还披露了海艺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与深物业A房屋买卖合同纠纷34案,因该34案二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公司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其中第一商业公司、金海京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1998)粤法民终字第298号及(1998)粤法民终字第311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以(2003)民一监字第403-1号、(2003)民一监字第44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现该二案均已进入再审阶段。2010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向公司送达了32份《民事裁定书》,经对海艺公司诉讼34宗系列案中(1998)粤法民终字第284-297、299-310、312-317号32宗民事判决进行再审审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公司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依照相关规定,并作出裁定如下:1.指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截至公告日,海艺公司系列案34宗案件的二审判决,已全部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深物业A称,公司认为:海艺公司系列案34宗案件除原已进入再审阶段的两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本次下达的32份裁定,使海艺公司系列案全部进入再审程序,34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均裁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因海艺公司等八家公司之前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对34宗案件的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查封了公司部分财产,公司将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申请。深物业A表示,海艺公司系列案34宗案件与公司本年度损益的影响,尚需要根据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等相关进展情况方能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