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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文化取消电视剧中插广告新媒体公司或受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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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文化:取消电视剧中插广告 新媒体公司或受益


◆行业事件简述:


  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电视广告收入或受影响,新媒体广告价值的认可度有望逐步提高


  市场传闻最终成真,符合市场预期,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体现让利于民,让人民满意的原则,对于电视剧的总体广告时间没有做规定,我们判断广告时间应该是维持不变;我们认为各电视台将会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保证广告时间和广告价值的延续性,尽管从事件本身来讲,由于电视剧中插广告的价值相对较高,短期内会给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带来一定影响;同时我们认为主流卫视基于原有广告播放的规范性以及其强势的品牌价值,广告收入受影响程度相对较小,而在广告运作方面并不是特别规范的地方电视台可能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对于电视广告市场的影响,可能会使得新媒体的广告价值认可度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如IPTV,视频站等,当前新媒体的广告价值较传统的电视媒体相比具有较大的差距,而参照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国内新媒体公司的广告价值具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我们认为视频站的龙头企业更为受益。


  ◆电视剧行业受益"限娱令",电视台购剧投入影响不大


  主流卫视是电视剧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限娱令"的推出增加了电视台对于电视剧采购数量的需求,电视剧对于电视台而言,越来越显示其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其品牌价值和收视率的保证,也是其广告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我们认为尽管电视台的广告收入短期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对于绝大多数电视台而言电视剧的购剧计划受影响程度较小。


  ◆投资建议:


  我们维持看好新媒体内容平台的价值以及"精品剧"战略为主导的电视剧内容供应商,继续推荐广电信息、华谊兄弟。同时可关注美股上市的视频站公司优酷。


  ◆风险分析:*策风险,电视广告下滑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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